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行动”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营销发展的若干意见》等政策精神,沈阳市积极推动互联网营销事业的发展,旨在提升城市品牌影响力和经济活力。5月20日,沈阳市人民政府联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沈阳市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沈阳电信”)签署了“互联网营销+”战略合作协议。

按照“优势互补、互利共赢、相互促进、相互合作”的原则,沈阳电信与市府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和技术优势,在电子商务、智慧城市、公共服务等领域进行广泛合作。双方将进一步深化网络营销模式创新,拓宽营销渠道,提高市场竞争力。

为实现上述目标,沈阳电信和市府将共同推进以下工作:

  1. 建立健全互联网基础设施:打造高速、稳定、安全的网络环境,为互联网营销提供有力支撑。
  2. 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:优化电子商务产业链上下游服务,提升线上线下协同能力,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。
  3. 创新公共服务方式:以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,实现政务服务、民生服务、社会服务等领域的便捷化、智能化、个性化。
  4.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:培养一批懂技术、善经营、会创新的互联网营销人才,为沈阳互联网营销事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。

签约仪式上,双方就筹建沈阳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。围绕落实“惠商、益民、便民”的工作方针,遵循“政府主导、市场运作、创新驱动”的原则,就创办电子商务应用载体、打造数据信息集合平台、构建数据交互服务体系、加工存储体系、分析应用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等项目达成合作意向。

此次合作将推动沈阳“互联网营销+”三大体系的融合发展,为沈阳市旅游行业管理、产品开发、企业经营和消费服务提供全面、准确、及时、科学、高效的决策依据。同时,双方将携手打造沈阳城市品牌,以创新驱动,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在未来的发展中,沈阳电信将进一步发挥企业在市场运作中的主体作用,积极拓展业务领域,创新商业模式,为沈阳市互联网营销事业注入新的活力。同时,市府也将加大对互联网营销领域的支持力度,优化政策环境,构建协同发展的新格局。

在推进“互联网营销+”战略的过程中,双方将紧密合作,不断完善产业链配套设施,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,沈阳这座城市将在全国乃至全球互联网营销领域崭露头角,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贡献更多力量。